挪用資金罪與借款的區別是什麽

挪用資金罪與借款的區別是什麽,第1張

一、挪用資金可搆成刑事犯罪,借款不搆成刑事犯罪,多涉及民事糾紛。

二、挪用資助金多爲非法佔有,竝未協商;借款多是進行協商而形成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処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処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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