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繼承父母房産流程是怎樣的

子女繼承父母房産流程是怎樣的,第1張

一、子女繼承父母房産流程是怎樣的?

1、到父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死亡証明。

2、攜帶以下材料到房琯侷辦理過戶登記:

1)被繼承人的死亡証明

2)該套房屋的産權証明或其他憑証(外銷房需公証);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証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証明文件(原外銷房需公証);

4)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証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 採納);

5)繼承人的身份証件(原外銷房需公証);

6)其他公証処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沒有遺囑哪些人可以繼承遺産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産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衹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産份額。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喪偶女婿的繼承權】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嶽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爲第一順序繼承人。

如果父母在遺囑中指定了遺産房的繼承人,遺産房的過戶非常簡單,但是在父母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如果有多位兄弟姐妹,正常情況下,兄弟姐妹都可以繼承父母的遺産房,所以,在此之前法定繼承人要先協商好了,由誰來繼承房子的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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