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算時發現公司法人在賬中做手腳該怎麽辦,四、非公司法人是否可以申請破産,如何辦理?
各位律師:
2007年我和幾個朋友以入股的方式開了一家公司,注冊資金5萬元。2008年由於一次生産安全事故造成一名小工死亡(私下解決),事後賠償給死亡家屬18.9萬。
現在的問題有以下個,請給於解答
一、如果公司因此資不低債破産,我們應付什麽責任?
二、公司法人現想讓我們空手轉讓股份給另一名股東是否郃法?
三、如果公司破産,在清算時發現公司法人在賬中做手腳該怎麽辦?
四、非公司法人是否可以申請破産,如何辦理?
公司資不觝債,應該進行破産清算,企業注銷後的公司的其他債務股東在出資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