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的都是丈夫的名字,妻子要求將其中一套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這樣做有必要嗎?

登記的都是丈夫的名字,妻子要求將其中一套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這樣做有必要嗎?,第1張

各位律師:
夫妻擁有兩套住房,登記的都是丈夫的名字妻子要求將其中一套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這樣做有必要嗎

位律師廻複

你好!二套房如都婚後所購,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産,那就沒有必要過戶,不過,可以在房本上加上妻子的名字,作爲共同財産所有人!北京律師祝永根電話:13141427548QQ:42282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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