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要給她錢嗎,3、這樣的威脇可做感情破裂的証據嗎,我應該怎麽做?
請問各位律師:
由於我的一次外遇被她知道的,之後我倆經常吵架,閙到我單位,嚴重影響了我的工作,我已經對她沒有了感覺,之後,我想跟她離婚,但她每次說如要離婚她就自殺,或殺我全家來威脇我,或者叫我給她六十萬以作補償青春損失費,但我又沒錢,至今還負債。請問1、這樣我可以提出離婚嗎?2、我要給她錢嗎?3、這樣的威脇可做感情破裂的証據嗎?我應該怎麽做?
你可以訴訟離婚;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産時適儅多分她點;可以作爲感情破裂的証據,但証據必須固定下來能提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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