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假如她老公家人要求與她夫婦二人平均分配這座房子的所有權,行嗎?
各位律師:
我的一個朋友結婚4年,現在居住的房子是結婚前建造(第一層由我朋友老公的父母出資建造,2-3層大部分的錢由我朋友的老公出)但房産証是結婚後領取的,房産証寫的是她老公的名字,請問1、這座房子算不算他們夫妻的共同財産?2、假如她老公家人要求與她夫婦二人平均分配這座房子的所有權,行嗎?
如果房産証上登記取得的時間是在夫妻結婚以後,該房産屬於夫妻共同財産,夫妻之外的人無權要求分割享有。
各位律師:
我的一個朋友結婚4年,現在居住的房子是結婚前建造(第一層由我朋友老公的父母出資建造,2-3層大部分的錢由我朋友的老公出)但房産証是結婚後領取的,房産証寫的是她老公的名字,請問1、這座房子算不算他們夫妻的共同財産?2、假如她老公家人要求與她夫婦二人平均分配這座房子的所有權,行嗎?
如果房産証上登記取得的時間是在夫妻結婚以後,該房産屬於夫妻共同財産,夫妻之外的人無權要求分割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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