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按缺庭処理了,而在08年7月2號法庭打電話說他有起訴我和我離婚,他們是違法的嗎?
各位律師:
他於08年5月4號起訴和我離婚,我們在08年6月10號上午十點開庭,不知道什麽原因他沒有到庭,他的代理人到庭,法庭按缺庭処理了,而在08年7月2號法庭打電話說他有起訴我和我離婚,他們是違法的嗎?我要怎麽反駁啊,我現在沒有去拿傳票。謝謝!
說實在話,我真怕去皖北辦案子,尤其是阜陽,亳州還有宿州,那裡的法官什麽奇怪的事情都能辦出來!你這個案子,法官純粹是發昏了!先把傳票拿了,然後拿你的判決書給法官看!說已經判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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