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産分割怎分,之前基本上生活一切費用起碼80%以上我負責我可以在財産分割上少分一點給她嗎?
各位律師:
我和老婆結婚一年多有一女兒剛一嵗!感情破裂想離婚!她在家裡不喜歡做家務,又不善於帶孩子,基本上生活一切費用起碼80%以上我負責。我媽在家也幫帶小孩,她經常與我媽吵架,與我也吵架甚至打架,家裡人都討厭她,她與我一吵架就埋怨我不是老板,說我沒用,生活一切費用起碼80%以上我負責她還說我吝嗇,請問協議離婚要分居兩年嗎?
分居期間女兒撫養費怎算?如她不願離又怎麽辦!財産分割怎分,之前基本上生活一切費用起碼80%以上我負責我可以在財産分割上少分一點給她嗎?
婚後你承擔多少沒有意義。不同意離的,上法院起訴,協議的不必要兩年,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