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上有他的收據,是否有相關法律說定金是拿不廻的,如果不是,我可以通過什麽途逕拿廻呢?
各位律師:
我三天前看中一房子,交給房主500元定金,因工作問題,不需要租房,今天想拿廻定金或者拿廻部分,可房主一點都不給,怎麽辦?
我已經與房主協商過了,房主怎麽也不同意退,我手上有他的收據。
是否有相關法律說定金是拿不廻的?如果不是,我可以通過什麽途逕拿廻呢?
衹有協商,看能否拿廻一點。
各位律師:
我三天前看中一房子,交給房主500元定金,因工作問題,不需要租房,今天想拿廻定金或者拿廻部分,可房主一點都不給,怎麽辦?
我已經與房主協商過了,房主怎麽也不同意退,我手上有他的收據。
是否有相關法律說定金是拿不廻的?如果不是,我可以通過什麽途逕拿廻呢?
衹有協商,看能否拿廻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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