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産房屋使用証及産權証爲我家公爲主使用人,但有一條寫共有産權人爲四兄弟共有加我家公媽,現應如何分?
各位律師:
現有士地使用証爲家公,但我家公過世,財産房屋使用証及産權証爲我家公爲主使用人,但有一條寫共有産權人爲四兄弟共有加我家公媽,現應如何分。共有116.5方,我們爲主使用人可否分多一些。
根據份額享有權利
各位律師:
現有士地使用証爲家公,但我家公過世,財産房屋使用証及産權証爲我家公爲主使用人,但有一條寫共有産權人爲四兄弟共有加我家公媽,現應如何分。共有116.5方,我們爲主使用人可否分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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