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因過戶手續費問題,就添加了我老公名字,那現在對我來說是不是一無所有?
各位律師:
我們的房子是我老公親慼借錢給他買的,以後還款自然落在我們兩身上,但是購房發票上寫的是我公公的名字,後來因過戶手續費問題,就添加了我老公名字,那現在對我來說是不是一無所有?
不是一無所有,而是有。但要弄清幾個問題:是結婚前的“老公”,還是結婚後的老公?要分清楚。如是前者,則是你老公個人財産,儅然,你對與你老公共同還款的部分擁有財産權。婚後購買則是夫妻共同財産。至於,寫的是你公公的名字,要區分情況,如不放心可以申請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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