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法律槼定公建出售必須先出售給租戶嗎,我已經先交了定金,租戶有法律依據起訴我們嗎?
各位律師:
我買了一個公建(衹交了定金,還沒有過戶),此公建已出租使用中。今天房主來電話說租戶也想買這個公建,我想問一下是否有法律槼定公建出售必須先出售給租戶嗎?我已經先交了定金,租戶有法律依據起訴我們嗎?忐忑不安等待中。謝謝解答
首先我不知道甚麽是公建。
其次按照我的理解,是不是房屋買賣,如果房屋買賣,則出租人有義務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方,如果承租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則您可以買,優先購買權是受法律保護的。本案中您可以要求出賣方承擔違約責任,即雙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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