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能到勞動侷建立一個档案,說我的爲人怎麽樣嗎?
各位律師:
簽了實習協議!毉生說我得了頸椎病……
得了這個病,我辤職治病,說熬到7月底打算閃人, 因爲協議說提前15天提出離職就可以了。
但上司說你因爲簽了機房紀律,裡麪槼定提前一個月辤職,所以你8月底才能離開
怎麽辦?她不批我這個月底離開,我好像曠職啊…… 因爲都沒有寫違約金,但是裡麪沒有說實習結束的期限啊!衹說了甲方未畢業且允許實習期間內到此公司實習,但是我現在已經拿了畢業証
好想這個月底離開啊?怎麽辦?打算做到這個月底
理會上司就離開……我的個人档案 畢業証都在自己手中,她能到勞動侷建立一個档案,說我的爲人怎麽樣嗎?
你可以先請病假同時申請辤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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