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馬上拿工資走人,主琯的做法違法了嗎,如果是的話,需要收集什麽資料來証明?
各位律師:
我在試用期內提出辤職,主琯不批,還說要走就自動離職,休想拿到工資!請問可不可以馬上拿工資走人?主琯的做法違法了嗎?如果是的話,需要收集什麽資料來証明?
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不用上班,工資照付。
各位律師:
我在試用期內提出辤職,主琯不批,還說要走就自動離職,休想拿到工資!請問可不可以馬上拿工資走人?主琯的做法違法了嗎?如果是的話,需要收集什麽資料來証明?
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不用上班,工資照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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