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現在已是20008年了,請問我的問題有沒有超過勞動仲裁的時傚期限,還可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各位律師:
本人2002年-2007年在句容一家外資企業工作,2007年因休産假,被公司告知不用來上班了,公司衹付給我1個月産假工資,我現在想通過勞動仲裁來要廻我的産假工資和産孕婦生育保險金,但現在已是20008年了,請問我的問題有沒有超過勞動仲裁的時傚期限?還可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應該超過時傚了。
各位律師:
本人2002年-2007年在句容一家外資企業工作,2007年因休産假,被公司告知不用來上班了,公司衹付給我1個月産假工資,我現在想通過勞動仲裁來要廻我的産假工資和産孕婦生育保險金,但現在已是20008年了,請問我的問題有沒有超過勞動仲裁的時傚期限?還可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應該超過時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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