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給我們貸款買房子,分期付款,房子寫的我和老公的名字,月供是公公還,這樣還屬於我倆的共同財産嗎?
你好,公公給我們貸款買房子,分期付款,房子寫的我和老公的名字,月供是公公還,請問這樣還屬於我倆的共同財産嗎?求解答啊。
最佳答案:
你好,我想告訴你這是可以不算的,有証據可以証明這房子不是共同生活期間收入所得,除非實際出資人同意,這樣相儅於贈與夫妻雙方的。不知道你公公是怎麽想的,如果他同意的話,那最好,但是如果反對的話,建議你們可以做做他的思想工作。如果還有不懂的,可以諮詢銀行專業人員,我想他們會爲你做詳細介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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