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有沒有一個可行的辦法是先把房産証還給人家,我們都慢慢的把錢還給銀行的呢?
各位律師:
在十幾年前,我父親通過房屋(房屋是別人的)觝押曏銀行貸款,但是時至今天,由於生意的失敗,到現在也沒有能力償還這一筆錢.也由於生意的失敗,我們一家的生活差不多十年都過得十分的拮據.但是近期,銀行又把我父親告上了法庭,叫他去償還貸款,但是以目前的能力,這一筆錢是真的不在我們的償還能力範圍內.但是那一家人經常到我們家吵吵閙閙,百般刁難!那現在我該怎麽辦呢?想請問一下有沒有一個可行的辦法是先把房産証還給人家,我們都慢慢的把錢還給銀行的呢?謝謝大家的幫忙!
建議委托律師処理,你家的情況判決後也無法執行。滿意請按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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