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這種情況我的婚姻受法律保護嗎,還有財産的分割和孩子的撫養問題應該怎麽解決?
各位律師:
我是2001年通過民俗典禮結婚的但是沒領結婚証。可孩子已經7嵗了。我老公在外有了外遇經常廻家打人。象這種情況我的婚姻受法律保護嗎?還有財産的分割和孩子的撫養問題應該怎麽解決?
婚姻不受法律保護,但是小孩與婚生小孩的処理是同樣的法律原則! 不能單獨提起解除非法同居關系的訴訟,要就小孩撫養和同居期間積累的共同財産進行分割提起民事訴訟! 小孩処理問題,以不改變生活環境爲原則,誰撫養的時間比較長,盡的撫養義務多就由誰撫養,不完全以經濟條件爲準則! 滿意請按採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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