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産証上是我父親的名字,以後這個房子的産權他現在找的老伴有權利劃分嗎?
各位律師:
我父母離婚前簽定的離婚協議中指出,現在我們所居住的房子(無房産証)在我父親去世後其所有權全歸我所有,但現在我父親又找了一老伴,竝登記結婚。現在房子要辦理房産証了,請問:如果房産証上是我父親的名字,以後這個房子的産權他現在找的老伴有權利劃分嗎?
按照法定繼承的原則房子有四分之一屬於你,四分之三屬於你父親的婚前個人財産,新結婚的老伴對房子無權繼承!
各位律師:
我父母離婚前簽定的離婚協議中指出,現在我們所居住的房子(無房産証)在我父親去世後其所有權全歸我所有,但現在我父親又找了一老伴,竝登記結婚。現在房子要辦理房産証了,請問:如果房産証上是我父親的名字,以後這個房子的産權他現在找的老伴有權利劃分嗎?
按照法定繼承的原則房子有四分之一屬於你,四分之三屬於你父親的婚前個人財産,新結婚的老伴對房子無權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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