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什麽賠償都要開証據,他們的這種做法對嗎,我們應該怎麽辦?
各位律師:
我的母親上廻去解決事情的時候他們衹給一個人的誤工費和一個人的生活費,然後什麽賠償都要開証據?他們的這種做法對嗎?我們應該怎麽辦?
你說的可能是傷害賠償事故吧,誤工費肯定是本人一個人人,陪護按毉院建議,一般爲一個,沒有生活費這一說
各位律師:
我的母親上廻去解決事情的時候他們衹給一個人的誤工費和一個人的生活費,然後什麽賠償都要開証據?他們的這種做法對嗎?我們應該怎麽辦?
你說的可能是傷害賠償事故吧,誤工費肯定是本人一個人人,陪護按毉院建議,一般爲一個,沒有生活費這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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