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過電話(她不接),去她家裡也找過(沒有人在家),孩子上學不能耽誤呀,我能夠通過法律途逕辦呢?
各位律師:
我和老婆離婚了,我倆有一個4嵗的女孩,離婚後孩子歸我撫養(女方不拿撫養費)。但是在沒有離婚之前我和老婆還有孩子是在孩子的姥姥家住。
孩子的出生証明,防疫証,健康証明,獨生子女証等,一些孩子上學能用到的証明和証書都在我老婆的手裡,現在孩子要上學了,我給我前妻發過短信息,打過電話(她不接),去她家裡也找過(沒有人在家),孩子上學不能耽誤呀。我能夠通過法律途逕辦呢?
請問這種情況我是不是應該去法院起訴她呀
河南新鄕郭英律師電話13837321299解答:掛失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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