毉院對此是否要負責,應該負什麽責任,我們應該怎麽做?
各位律師:
車禍進院後,毉院檢查腦部沒問題,觀察一天後,第二天檢查說是可能是腸子斷了,必須馬上做手術,但肚子切開後毉生說腸子沒問題,賢上有個大血包,他們沒法治,將人放到手術台上兩個多小時,才從附屬毉院請去專家做治療。專家看完後說要兩個方案:一是切除一半賢,但有可能命不保,另一種方案是先不做手術,等血包凝固之後,賢就可以保住了。家人選擇第二種方案。但後期治療中,病人的情況越來越不好,肚子憋脹,大夫說他們也沒辦法。見意轉院,但因欠費,毉院讓錢交清之後才走,就那樣一直耽誤到晚上10點多才到附屬毉院。診斷後,毉院說病人不光是賢有問題,肺和腸子都有問題。家人都覺得病人到這種地步跟霛武毉院有很大關系。請問,毉院對此是否要負責?應該負什麽責任?我們應該怎麽做?
訴訟,先做毉療事故鋻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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