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兼營與混郃銷售的區別,詳細說明

增值稅兼營與混郃銷售的區別,詳細說明,第1張

操作方法

  • 01

    兼營:主要是納稅人從事兩種的經營活動,其形式主要有兩種,一是經營了不同稅率的勞務,二是,經營一種應稅勞務和非應稅勞務。

    增值稅兼營與混郃銷售的區別,詳細說明,第2張
  • 02

    混郃銷售:與兼營的第二種模式很像即經營一種應稅勞務同時經營非應稅勞務,同時混郃銷售的範圍和從事行業一般爲兩個以上,多餘兼營行業。

    增值稅兼營與混郃銷售的區別,詳細說明,第3張
  • 03

    其中兼營的兩種勞務活動都是適用於增值稅的,主要是第二種中的非應稅勞務與混郃銷售行爲比較相似,但它們有著不同的叫法,兼營的一般稱爲兼營非應稅勞務,混郃銷售的一般稱爲涉及非應稅勞務。

    增值稅兼營與混郃銷售的區別,詳細說明,第4張
  • 04

    另外,兼營非應稅勞務在納稅時要繳納貨物稅和非增值稅的應稅勞務,而涉及非應稅勞務則是銷售出的貨物和非應稅勞務銷售值的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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