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認不諱反義詞,第1張

供認不諱解釋

供認:被告對於某一事實或斷言的真實性予以承認;諱:避諱。指對某項指控完全認同。供認不諱是一個成語,讀音是gòngrènbúhuì,意思是坦白地承認自己所犯的罪行,不隱藏不避諱。

供認不諱反義詞

  • 矢口否認shǐ kǒu fǒu rèn謂一口咬定,拒不承認。姚雪垠《李自成》第一卷第十六章:“他爲著麪子上光彩,矢口否認他的妹妹是‘如夫人’,硬說是張將軍的‘續弦夫人’。”陳殘雲《山穀風菸》第三十章:“﹝徐潤山﹞卻是含含糊糊,避重就輕,甚至矢口否認。”完全不承認。【造句】弟弟矢口否認花瓶是他打破的。完全不承認。如:「弟弟矢口否認花瓶是他打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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