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男方有很重的病,有一女兒,而男方還不同意把女兒給女方,這時候起訴他,法院應該怎麽判定?
各位律師:
如果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而男方有很重的病,有一女兒,而男方還不同意把女兒給女方,這時候起訴他,法院應該怎麽判定,
如果夫妻感情確實已經徹底破裂無和好可能,法院應該判離.女兒根據誰撫養對其有利進行判決,如果女兒年滿十嵗還要征求其意見.
各位律師:
如果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而男方有很重的病,有一女兒,而男方還不同意把女兒給女方,這時候起訴他,法院應該怎麽判定,
如果夫妻感情確實已經徹底破裂無和好可能,法院應該判離.女兒根據誰撫養對其有利進行判決,如果女兒年滿十嵗還要征求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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