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現在給我提出分手,給我的理由是早就想分了,我現在要提出讓她支付我相應的精神損失費,可以嘛?
各位律師:
我和女友分居兩地,在一起6年了,女友今年行爲出軌,出軌後提出分手,爲了她我在家買的房子退了(與她商量好的),決定在她家再買,可是現在給我提出分手,給我的理由是早就想分了,我現在要提出讓她支付我相應的精神損失費,可以嘛?
衹是女友,在法院一般很難得到支持。
各位律師:
我和女友分居兩地,在一起6年了,女友今年行爲出軌,出軌後提出分手,爲了她我在家買的房子退了(與她商量好的),決定在她家再買,可是現在給我提出分手,給我的理由是早就想分了,我現在要提出讓她支付我相應的精神損失費,可以嘛?
衹是女友,在法院一般很難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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