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的都是收據,另外收據上的交款人填寫的都是他母親的名字,我想諮詢一下怎樣和他交易才比較穩妥?
我想在個人手裡買個已交工的新樓房,他已經把房款全部交清了,開發商還未給開樓款發票,開的都是收據。另外收據上的交款人填寫的都是他母親的名字,我想諮詢一下怎樣和他交易才比較穩妥,請各位大律師指點,謝謝!
位律師廻複借條的收據填寫如下①借條應儅寫明“借到”多少錢,不宜寫“借”多少錢。“借到”表示借款人已經收到了借款。 ②借條寫清身份証號碼和住址,方便將來起訴。出借人也可以要求借款人和保証人提供身份証複印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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