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的社保這些能讓本企業給我補償嗎?
律師你好請問一個問題好嗎?謝謝解答!
我是2007年9月25日進入本企業工作,試用期一個月,但一個月後本企業未與我簽定郃同之到2008年1月1日才與我簽定勞動郃同,郃同期限爲兩年,但未給我買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等,現在公司因定單減少需裁員,如果公司讓我2009年1月底走人的話,我可以獲得幾個月賠償呢?是一個半月嗎?如果他未提前一個月通知我是否還可以獲得一個月的補償呢就是兩個半月,另外我的社保這些能讓本企業給我補償嗎?謝謝
辛苦了!
社保應該補交。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如果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應該補償一個月工資。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