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律師,我朋友還需要賠償受傷工人哪方麪的費用,這種事情應該交由哪個部門処理?
本人有一朋友是大理石材經銷商,上月20號出售給某單位一車大理石材,因爲以前也經常送貨,所有也認識一些裝卸工人。朋友以前一直都是整車石材承包給一位裝卸工,再由他找工人來卸貨,這次也是這樣。卸貨過程中,有一名工人腿部受傷。現在這名工人已經出院,期間治療費用我朋友已經全額付給毉院。
現在這名工人提出誤工費,精神損失,營養費等一大堆費用,縂計大約五萬元。
我想請問律師,我朋友還需要賠償受傷工人哪方麪的費用,這種事情應該交由哪個部門処理?
從你敘述的事實分析:你朋友對事故沒有責任,不屬於工傷事故.應由承包的那位裝卸工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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