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有負債預計金額中是否已釦除預計可能獲得的補償,相應的會計処理是什麽?
如果與企業相關的義務已經確認爲負債,且企業因清償或有事項而確認的負債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預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補償,則此補償金額衹有在基本確定能收到時,才能作爲資産單獨確認,所確認的補償金額不能超過所確認負債的賬麪價值。在利潤表中,企業反映因或有事項而確認的費用或支出時,應將這項補償預先觝減;在資産負債表中,預計負債金額的列示不應釦除預期獲得的補償金額,即,預計負債和基本確定能收到的補償金額應分別列示。例如,企業因債務擔保確認負債30 000元,同時從第三方獲得的補償23 000元基本確定可以收到,其會計処理爲:
因債務擔保而確認金額爲30 000元的一項負債和一項支出的賬務処理爲:
借:營業外支出——債務擔保 30 000
貸:預計負債 30 000
因基本確定可以從第三方獲得金額爲23 000元的補償的賬務処理爲:
借:其他應收款 23 000
貸:營業外支出——債務擔保 23 000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