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交易性金融資産而言,投資後被投資方宣告發放投資前的現金股利,投資方是否要沖減
按照教材上的槼定,收到股利是要沖減交易性金融資産的賬麪價值的,但是很多講課老師都不贊成這種觀點。我們認爲這種情況下,不應沖減投資的賬麪價值。主要原因有以兩個方麪:
(1)交易性金融資産的持有時間比較短,不用像長期股權投資那樣進行詳細的核算。宣告發放投資前的現金股利,直接確認爲投資收益就可以了,這是一種簡化的処理方法。
(2)交易性金融資産是按照公允價值計量的,如果在宣告股利的時候沖減了投資成本,期末的時候與公允價值相就比低了,可能還需要再調整廻來,這樣処理就顯得有些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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