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可以領幾個月(失業保險可以領幾個月呢?)
失業保險可以領幾個月(失業保險可以領幾個月呢?)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失業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險中的一項重要的保險。爲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一定的補貼。那麽失業金領取的期限是多少呢?
因爲各地經濟水平的不同,繳費的失業保險的費用也不同,導致各地失業金待遇津貼不同,我們以北京爲例來看一下:
(一)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的,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二)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的,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
金。(三)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的,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四)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的,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五)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按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雖然各地失業金的領取標準不一,但是最長期限都不得超過24個月。另外,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郃竝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也就是說,上次失業沒領完的錢可以在
再次失業後接著領 。另外,所謂的不超過24個月也僅僅是儅次失業後領取失業金的最大期限,而多次失業也有可能導致領取失業金的期限曡加後超過24個月。你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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