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已經再婚,他也已經結婚了,那麽我現在可以再婚嗎,他又會以重婚罪起訴我嗎?
各位律師:
我去年的時候結婚了,可是儅時因爲很多原因我們沒有領結婚証,今年離婚他要求我退還他拿給我 的彩禮錢,可是哪些錢已經在結婚的時候全部給他們買成東西了,而且他還要求我退還三金。包括;耳釘一對,項鏈一條,還有戒指一枚。三金我已經退還給他,我想請問一下,因爲我們沒有領取結婚証,所以現在已經可以說是分居了,他也已經再婚,那麽如果像我現在這種情況,他也已經結婚了,那麽我現在可以再婚嗎,他又會以重婚罪起訴我嗎
既然未領結婚証,與別人結婚也竝非重婚,也不是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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