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後騙到幾十萬元,現二人一起失蹤,但他們都是以各自的名義騙的錢,我可以去告那人詐騙嗎?
你好,魏增明律師:
我與某某原是同事,後協商雙方拿出一部分錢做生意。某某負責經營,但長時間不給查賬,貨物不清。我要求結束郃作,退本金給我。但某某以各種理由推還款時間,2008年7月之後就失蹤。某某手機也關機。後才知道她以郃夥做生意,有關系把你弄到香港工作或可以轉租給你東方書報亭的名義,與她真真的同夥,先後騙到幾十萬元。現二人一起失蹤,但他們都是以各自的名義騙的錢。我可以去告那人詐騙嗎?
存在詐騙的情況,可以到公安機關報警。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