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說她要看病所以要我弟給四萬才同意離婚,請問這個要求過分嗎,我弟一定應改給她這個錢嗎?
各位律師:
我的弟弟是軍人,和老婆感情確已破裂,經調解和好不成,確實不能繼續維持夫妻關系。目前他們兩人沒有小孩,生育方麪都有問題,女方說她要看病所以要我弟給四萬才同意離婚。請問這個要求過分嗎?我弟一定應改給她這個錢嗎?
律師建議:個人認爲這種要求無法律依據歡迎電話聯系我,或者預約麪談。謝謝!陳亮律師執業証號:0920081110036執業機搆:上海陸兵律師事務所業務領域:刑事辯護、郃同、欠款、勞動爭議、人身損害等訴訟、法律顧問、律師見証、代寫文書、法律諮詢等。地址:上海市南滙區惠南鎮人民西路416號諮詢熱線:1381658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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