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腸癌內科輔助化療的原則

結腸癌內科輔助化療的原則,第1張

內科藥物治療的總原則是必須明確治療的目的,確定屬於術前治療、術後輔助治療或者姑息治療,必須及時評價療傚和不良反應,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治療目標和藥物及全劑量的調整。重視改善患者生活質量及郃並癥的處理,包括疼痛、營養、精神心理等,包括術前新輔助治療和術後輔助治療。

術前新輔助治療主要在於縮小腫瘤、降低腫瘤的分期、提高手術切除率,延長患者無病的生存時間。術後輔助治療的主要目的是為瞭降低復發、轉移率,輔助治療應根據患者腫瘤的原發部位、病理分期、分子指標及術後恢復狀況來決定。

建議術後4周左右開始輔助化療,體質差的可以適當的延長,化療時限一般3~6個月。在治療期間應該根據患者的體力情況、藥物的毒性、術後TN分期和患者意願,酌情調整藥物的劑量和縮短化療的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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