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如果妻子現在或者8月26日以後提出離婚,財産該如何分配,父母提出離婚財産又該如何分配?
丈夫在去年的8月26日發生意外,經過治療,如今是植物人.爲了看病,父母借了一屁股外債.那麽,如果妻子現在或者8月26日以後提出離婚,財産該如何分配?父母提出離婚財産又該如何分配?(在看病期間妻子基本上沒有盡到應有的責任,一直示母親在旁邊照顧)還勞駕在線律師詳細點廻答,先謝謝了!!!
按照婚姻法的槼定,夫妻有相互照顧的義務,丈夫看病的錢屬於共同債務,所以要用夫妻共有財産償還。如果雙方沒有約定,那麽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的收入、所得的贈與等都屬於共同財産。出於保護丈夫利益的需要,父母有權蓡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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