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要,我的工資有一部份是她取的,在單位有存單,我可以用這個像她要廻嗎,我該如何要?
我和我女朋友在一起生活了六年,我是一個工人,但今年4月份因爲家庭原因分手了,在一起的六年中,因我和她開了一個店,我的工資全部投入到了這個店中,但分手後,他卻不給我補償,我想要廻一部份,請問,怎麽要???
我的工資有一部份是她取的,在單位有存單,我可以用這個像她要廻嗎??我該如何要???
請幫幫我,謝謝!!!!
1、請問你們所開的店注冊登記了嗎?如果登記了,誰是投資人?你有証據証明你的工資全部投入了這個店中了嗎?
2、你有權要求分割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産。但你得有証據証明有共同財産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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