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自己還摔傷了,我爲什麽還要賠錢給她,請問我應該負責嗎,如果負責我應付多少是責任?
我是一個剛畢業的學生,7月1號廻學校領畢業証的時候發生了一件很悲慘的事情!我廻到學校睡在寢室的上鋪牀,早上我起來坐在牀上和同學聊天,突然那牀板整塊的掉下來砸到了下鋪的女孩的頭,現在那女孩用了兩萬塊錢,學校不給陪,她又轉過來找我說要我負責,我想我自己還摔傷了,我爲什麽還要賠錢給她。請問我應該負責嗎?如果負責我應付多少是責任?
位律師廻複你也是一個受害者,對此事的發生既無過錯也未從中收益,應該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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