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産証是我的名字(雖然我沒有投資),我是否擁有該套房屋的産權,若有,能擁有多少比重的産權?
問題一:您好!!我想諮詢一下,在結婚前,我的男友買了一套房子,房子是男方花錢買的,女方沒有投資,但房産証上是女孩(即我)的名字,如果不做婚前財産公証的話,這套房子是不是在結婚証領取之日起,就變成婚後的共同財産? (該問題十分感謝黃月忠及曏其亮兩位律師的解答)
問題二:在結婚前,因房産証是我的名字(雖然我沒有投資),我是否擁有該套房屋的産權?若有,能擁有多少比重的産權?
如沒其他証據,這房子應該是個人財産,您可擁有該套房子的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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