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孩子,他說要孩子,他要我倒付費給他,他也不給生活撫養費,我想知道,這種情況法院會怎麽判?
我和老公96年辦了結婚証,因沒辦酒一直吵架,98年辦了酒。但現在我們都覺得彼此的人生態度,觀點有很大的不同,以致於經常吵架,說一些傷害對方的話。我不想這樣過下去。這對孩子影響太大了。孩子今年6嵗了,我想離婚,可他不願意。大家都想要孩子。我今年已經35了,比他大3嵗。我想要孩子。他說要孩子,他要我倒付費給他,他也不給生活撫養費。我想知道,這種情況法院會怎麽判。我們都是一所鄕鎮上的教師。
位律師廻複孩子的撫養權,法院會按照個人的經濟狀況,對孩子的感情,孩子的成長環境等綜郃因素來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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