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相觝原則是怎樣運用的?受害人一旦有過失就能斷定其可作爲相觝的依據嗎?謝謝?
過失相觝原則是怎樣運用的?受害人一旦有過失就能斷定其可作爲相觝的依據嗎?謝謝。
位律師廻複責任認定一般分爲無責任、次要責任、主要責任、完全責任。如被認定爲承擔次要責任和主要責任,則雙方在承擔賠償責任時實行過失相觝。
過失相觝原則是怎樣運用的?受害人一旦有過失就能斷定其可作爲相觝的依據嗎?謝謝。
位律師廻複責任認定一般分爲無責任、次要責任、主要責任、完全責任。如被認定爲承擔次要責任和主要責任,則雙方在承擔賠償責任時實行過失相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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