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我姐幫他還的那些錢可不可以要廻來,他人現在在廣州,如果他不肯廻去我姐該怎麽辦?
我姐結婚已有11年了,可是他老公一直都是有錢就在外找女人,從不會給家裡一分錢用,包括他父母和孩子也沒用到他一分錢,而且在外老是欠債,我姐看在孩子的份上一直給他機會,也一直打工幫他還債,可近段時間他卻更放肆,居然搬到一個女人那裡去住了,我姐現在決定離婚,可是卻又不知該如何取得他與那女人同居的証據,還有,我姐幫他還的那些錢可不可以要廻來?他人現在在廣州,如果他不肯廻去我姐該怎麽辦? 希望好心的律師能給我們提供一點幫助,謝謝!
位律師廻複可以取錄音証據,如果還取不到,可以聘請律師取証,你姐替他還的錢很難再要廻來,他不廻廣州,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也有權提出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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