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小孩子在他父母那,我們倆個都在廣州,我是因爲寂寞的原因嗎,還是還愛他,還是衹是習慣呢?
現在是這樣的,我們已經離婚了,但偶爾還會在一起過夫妻生活,因爲我們是因爲他去賭,而離的,其他的好像一直都很好,本身還有一個小孩,再說,離的時候,說過一句話,衹要他改好,兩年後,同他複婚,現在才三個月,就經常聯系,我該再接受他嗎?因爲我不能沒有小孩子,一方麪又想知道他的消息,現在小孩子在他父母那.我們倆個都在廣州,我是因爲寂寞的原因嗎?還是還愛他,還是衹是習慣呢?
位律師廻複這不屬於法律範疇的問題。二人間的生活與細節,自己好好權衡一下再慎重作出決定。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