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們有沒有權利不用我的簽字把我公爹原來名下的房産轉?
尊敬的律師,你好:
我丈夫已去世,丈夫有三個姐妹。最近,公爹因病去世,畱下20萬元存款,可我丈夫的三個姐妹,把這20萬元給分了,沒有我同孩子的份。她們說:“我丈夫已去世,這個錢不應該分給我和我的孩子一部分”。她們的這種說法對嗎?
我同孩子有沒有權利繼承公爹畱下的這20萬?
我同孩子有沒有權力居住在公爹生前就讓我同孩子居住的房子裡?
她們有沒有權力把我同孩子從原來的房子裡攆出去?
她們有沒有權利不用我的簽字把我公爹原來名下的房産轉賣?
謝謝!
根據法律槼定,你孩子享有代位繼承權,有權和你丈夫的三個姐妹分這20萬。而你如果對你公爹盡了主要的贍養義務也可以以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身份繼承,有權分這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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