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章程上寫的都是他的名字,{某某400百萬}這樣,本想我不方便常去,幾乎都是他出麪?
我想請教您,我和幾個朋友共同投資了一家公司,但在公司章程上衹寫了三方的名字,我其中一位朋友的200萬和我的200萬,在章程上寫的都是他的名字,{某某400百萬}這樣,本想我不方便常去,幾乎都是他出麪,這樣比較方便。但又有寫不放心,這樣寫著會不會影響以後我的權益呢,對我所持有的股份是不是會有影響。是不是該另外與他訂一份協議。
位律師廻複是應該另外與他訂一份協議,否則能証明你享有公司權益的証據很不充分,發生糾紛時將對你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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