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情況房産應該歸誰所有,改成我的名字可以嗎,這個公証書有時傚限制麽?
你好,我們夫妻在婚後購買了一套單位的經濟適用房,在産權書下來之前在本地公証処做了産權公正歸我個人所有,可是在産權書下來之後産權人不知怎麽搞得衹有她一個人的名字,現在我們因爲感情不和已經離婚了,這樣的情況房産應該歸誰所有,改成我的名字可以嗎?這個公証書有時傚限制麽?不會過多長時間失傚吧,請幫忙快點解答,謝謝!
位律師廻複應歸你。。。
你好,我們夫妻在婚後購買了一套單位的經濟適用房,在産權書下來之前在本地公証処做了産權公正歸我個人所有,可是在産權書下來之後産權人不知怎麽搞得衹有她一個人的名字,現在我們因爲感情不和已經離婚了,這樣的情況房産應該歸誰所有,改成我的名字可以嗎?這個公証書有時傚限制麽?不會過多長時間失傚吧,請幫忙快點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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