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同居期間以男方名義的工資、存款、股票交易所得爲共同財産還是男方個人財産?
雙方在婚前,曾同居三年,同居期間倆人財務未作明確分開,結婚時未作個人財産約定。後男方去世未畱遺囑。但存款股票等財産在同居前、同居時、結婚後均有連續交易記錄。請問:
1、共同財産如何確定?
2、男方個人財産如何確定?
3、同居期間以男方名義的工資、存款、股票交易所得爲共同財産還是男方個人財産?
你好!婚前的財産歸個人所有,婚後的財産沒有約定就是夫妻共同財産!他個人的財産、加上你們婚後財産的一半就是遺産,由他的配偶、子女與父母共同同繼承!北京律師祝永根電話:13141427548QQ:42282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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