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証僅有我與先生所生兒子才擁有我婚前房産的繼承權?
我與先生均屬再婚,再婚前我自己擁有一套住房,我先生與我結婚時另購一套住房,他與前妻有一女兒,但歸前妻撫養,請問:
1 若不進行婚前財産公証,我婚前擁有的住房,先生與他前妻所生的女兒是否依法擁有繼承權?
2 我與先生現在所購住房,他與前妻所生女兒是否也與我擁有同樣的繼承權?
3 我能否通過與先生簽訂書麪協議,保証僅有我與先生所生兒子才擁有我婚前房産的繼承權?
一、婚前的住房先生有繼承權,女兒沒有。
二、婚後的住房,一半屬於你。先生的那一半由女兒和你共同繼承。
三、婚前的房産,全部屬於你,你喜歡給誰就給誰。你可以衹給兒子,先生無權乾涉。廣西南甯曾鏡同律師義務諮詢手機1387881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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