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一直由我夫妻按揭房款,請問該房産能否認定是我個人財産,如果不能全部認定,該認定多少呢?
我在婚前由父母出資房款的2/3爲我購置一套商品房,房産証是我名子,餘下的1/3房款由我按揭,一年後我結婚,婚後一直由我夫妻按揭房款。請問該房産能否認定是我個人財産?如果不能全部認定,該認定多少呢?謝謝!
位律師廻複不能全部認定爲你婚前個人財産,婚前已經支付的2/3的房款,以及你已經支付的按揭款,都屬於你婚前財産。但是婚後夫妻共同支付的按揭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産。
我在婚前由父母出資房款的2/3爲我購置一套商品房,房産証是我名子,餘下的1/3房款由我按揭,一年後我結婚,婚後一直由我夫妻按揭房款。請問該房産能否認定是我個人財産?如果不能全部認定,該認定多少呢?謝謝!
位律師廻複不能全部認定爲你婚前個人財産,婚前已經支付的2/3的房款,以及你已經支付的按揭款,都屬於你婚前財産。但是婚後夫妻共同支付的按揭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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